永安市桃源洞—鳞隐石林旅游景区合作尽调工作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永安市桃源洞—鳞隐石林旅游景区合作尽调。
2.比选人名称:线上av 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永安市桃源洞—鳞隐石林旅游景区。
4.项目内容:对景区运营公司的财务、运营状况与景区管委会经营权合作事宜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投资建议与项目前景的相关尽调报告。
5.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须满足:注册会计师2名,项目助理2名。
二、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80000元(含税)。此费用为总价包干,含基础费用、专项费用、其他费用、税金、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次财务尽调相关的费用,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为境内依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公司)。
2.比选申请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2名注册会计师人员须具备“有效注册会计师(CPA)证书”。
4.项目拟派出的4名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由其所属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5.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全国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6.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四、比选活动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17:00。
2.比选文件接收地点:线上av 三元区城发大厦1306室。
3.比选人签收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3082756503。
五、比选活动程序
1.比选材料准备。以下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CPA证书、拟派出4名项目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法人在中国执行线上av公开 网未被执行记录截图(//zxgk.court.gov.cn/zhixing/)、报价函(须独立密封)。
2.资格审核。比选申请人可在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比选地点,无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若比选申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未加盖有效印章,或相关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按照最高限价进行评审。
4.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按流标处理。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有效报价相同时,其排序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随机抽取以各申请人邮寄递交比选材料的登记序号为代表号,先被抽中的序号排名靠前。
5.公示结果。现场公示比选结果,在线上av 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mcfjt.com/)公示。
六、其他事宜
1.参选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参选资格。
2.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的税率6%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且比选人支付给中选人的结算金额根据减少的增值税金额相应扣减,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延期1日,扣除合同总额的5%。
4.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5.比选公告发布后至报价截止前,若比选内容发生变更,比选人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介发布补充(更正)公告,补充公告内容为本次比选的组成部分,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项目发生重大调整需终止本次比选,比选人将发布比选作废(终止)公告,本次比选活动不再继续,比选人不承担参选人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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